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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及遗产事务部

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向客户提供有关信托及遗产继承方面的意见和服务已有超过六十年的历史。本行的信托和遗产业务部是最早於香港提供一站式大中华跨境遗产继承服务的部门。每一位客户要成立信托的原因各有不同。本行的服务照顾到个别客户的特定要求并同时保障客户的私隐及资料保密。

另一方面,在处理遗产管理的事务中,本行已与中国内地的公证部门在工作上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尤其是广东省和浙江省的公证处,其负责受理无争议遗产的国内继承申请。鉴於上述广泛的网络,本行可以更有效地为客户进行国内遗产继承权手续的办理。

本部门的主要工作包括:
—设计及建立在生及离世时的信托包括海外信托以惠及资产保护及保密性;
—提供税务法律意见;
—指示保险公司、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信托的组成及构建;
—准备信托契据及其组成及相关文件;
—提供信托人及信托执行人服务包括安排会计、财务策划及投资组合管理意见;
—为非牟利及慈善团体成立免税公司或信托;
—准备遗嘱和提供有关咨询服务;
—申请遗嘱认证授权书和就有遗嘱继承情况提供法律意见;
—申请遗产管理证明书和就无遗嘱继承情况提供法律意见;
—外国或境外遗嘱 / 遗产认证书的再加章服务;
—就遗产管理或遗产分配或资产处置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准备家庭遗产分配协议或大陆遗产继承分配协议及提供法律意见;
—准备遗产业权变更的同意书;
—分别代表信托人或受益人处理各种争议,各种案由的诉讼包括:信托或遗嘱的有效性,信托受托人的权利、权力、责任和义务条件等等;
—在资产保存方面,就根据 <<精神健康条例>>委任委员会或监护人事宜提供意见;
—持久授权书的建立;
—安排代办申请继承国内遗产手续,包括但不限於不动产、银行存款、国内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的股权以及其他形式的资产;
—安排就国内房地产的继承过户手续提供服务;及
—安排就遗产继承事宜在国内的诉讼提供服务。